李潇潇如此堅決,方志強也隻能勉強的同意。
然後幾個人又劃分了接下來的業務重點,包括酒店、餐飲方面跟劉雲立的合作等等,都按照李潇潇原來的設想,一一的補充使之更加具體。
然後李潇潇就跟薛東林進行聯系,表達了這個意向。
薛東林很是吃驚,不過他是商人,知道這樣一來,遠比當初的協議中自己的獲利要高得多;而且說實話,本身他拟定那個協議,其實完全是亞欣的意思,因為亞欣的目的隻是單純的想要幫助方志強和李潇潇,絲毫沒有從中獲利的打算,現在既然李潇潇主動把項目完全地拱手相讓,那他也沒有拒絕的理由,所以兩個人又重新修改了當初的協議,正是的把這幾個項目轉讓給了薛東林,當然,具體的承建還是由亞美負責。
這都不是什麼太大的問題,真正讓李潇潇頭疼的,還是人員方面。
這些人我真的一個都不想留,全部都想替換掉。
李潇潇手裡拿着那份名單,頭疼地抱怨着,你說他們怎麼還好意思留下來的?
好多比我爸年紀都大,就是因為在亞美撈夠了好處,不肯罷休。
她說的是那些朝秦暮楚反複無常的老員工,當初被鄭明傑收買,鄭明傑倒台以後,立刻又見風使舵,都跟牆頭草沒有任何的區别。
而且最主要的是,這些人現在純粹就是既得利益者,霸着管理層的位置不肯放,還都是典型的不作為。
亞美的崗位也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直接解雇的話,給自己惹一身麻煩,但是留着他們,又不可能創造任何的價值,還沒有辦法吸收新鮮皿液,所以李潇潇當初才會一怒之下直接動了兩個人,結果還埋下了隐患。
尤其現在的情況下,李潇潇掌權,這些人是跟着李永貴打天下的,李永貴說話還能管幾分用,換了李潇潇,他們才不會服氣,早晚還是要生事。
方志強對這些情況也很了解:你覺不覺得,這些人其實就像是拆遷的釘子戶?
而且是屬于那種需索無度的,說白了這麼大年紀,就是想多抓住點錢。
但是不管怎麼樣,得把他們解決掉。
這樣,咱們先禮後兵,先跟他們談。
現在不是整改麼?
還把我們商業咨詢公司也拉進來,正好借着這個名義,成立一個公司的商業顧問中心,請他們為公司的發展提供有效性建議,然後薪資模式調整,改為底薪加分紅制,底薪參考最低工資标準。
如果他們能夠提出促進業務增長的建議,或者幫助公司争取到什麼項目,那就把這部分增長的利潤拿出來一定的比例,發給他們作為分紅。
記住,分紅那部分一定要相當的有人,甚至于超出他們目前的收入。
李潇潇想了想:這不跟業務部的業務員一樣了嗎?
底薪加分紅?
對啊,就是換了個說法的業務員。
方志強是把自己在佳家的那套拿來,換了一個形式,用來對付這一班屍位素餐的老頭子。
這個範圍可就廣了,什麼業務都能攬。
如果他們真的還有點皿性,能夠幹出來點什麼事,那最好不過了。
不過搞業務的都是年輕人,有闖勁有幹勁,這一幫老頭子在這裡混的無非就是安穩錢,這麼大年紀了,你讓他去搞業務?
怎麼可能,到時候兩個月光拿底薪,他們就吃不消了。
到時候你一定要硬氣,規定在這放着,工作劃分的很清楚,完不成就拿不到對應等級的薪水,誰也不能怪。
這樣一來他們就兩條路,走人或者忍着,如果他們還是不走,那更簡單,連續三個月沒有提出過任何有效性決策,沒有産生任何業績,那部門解散,所有人分配到其他地方做助理,或者是分配到最基層的工作去。
這些人都是養尊處優多年的,真正打發他們去這些地方,估計死都不幹,但是公司改制,所有的規定一清二楚,你不适合這個崗位,那就把你調到其他崗位,并沒有趕你走,隻是你自己不适合,那誰也沒辦法。
方志強就是要逼着他們自己走。
那如果是他們一開始就不同意呢?
李潇潇吃過虧,很知道這些人的面目,平時都叔叔伯伯客客氣氣滿臉帶笑,一牽扯到利益就能翻臉不認人的。
不同意的話很簡單,那就跟他們談提前内退,适當性地給多一點補助。
然後把他們手裡頭最後那點股份全部買回來,出雙倍的價格,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反正他們賣給鄭明傑過後,手頭都剩不了多少。
想要分紅可以,自己拿着錢到二級市場買去,但是不可能再進入決策層。
他們會算這筆賬,繼續混下去,那點錢還不如早點回家休息帶孩子。
而且現在他們其實就是裝聾作啞,你不說他們就假裝什麼都不知道就照着相安無事的打算來,如果真的挑明的話,我想大多數人其實還是要面子,混不下去的,會選擇主動走人。
這是最好的結果,省得拖我們的時間和精力。
如果這幾種都還解決不了,那真的這種人,隻能按照對付釘子戶的手段來了。
方志強是聽李潇潇媽媽說過李永貴最後一次參加股東大會時候的情形,對于這些忘恩負義充當鄭明傑幫兇的人,他是深惡痛絕。
提出這樣的方案,雙倍價格收購股份,再加上内退的補償,已經是相當豐厚,足夠他們頤養天年了,如果還不知足,那方志強也隻好不客氣了。
惡人自有惡人磨,對付釘子戶,還是光頭畢竟頂用。
李潇潇想了想:好像也沒有更好的辦法,那隻能這樣了。
是啊,又不能開除,隻能想辦法讓他們自己走人。
方案定下來以後,李潇潇一邊開始緊鑼密鼓的招聘,以便随時有人能夠填上這麼大的用人缺口,一邊跟方志強開始挨個地找那些人談判。